近日,浙江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统计监测报告,报告显示,浙江儿童健康改善,学前教育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向现代化迈进。
(一)儿童与健康
1。死亡率处于较低区间。年,全省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年的2.79‰和3.82‰下降至2.53‰和3.41‰,大大低于国家10‰和13‰的目标值,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见图1)。新生儿死亡率由年1.6‰下降至1.2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5‰)。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由年的10.3/10万下降至8.6/10万。
2。疫苗接种保持较高水平。根据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提高了儿童群体的免疫力,有效减少了儿童传染疾病的发生,保障了儿童健康成长。年,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8苗接种率比年略有下滑,但仍保持在99.3%以上的高水平(见表1)。
3。儿童健康质量逐步改善。年,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92.5%,比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纯母乳喂养率69.1%,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儿童营养状况逐步改善,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0.51%,与年持平;根据抽样调查,全省幼儿体质检测合格率为93.2%,比年提高0.1个百分点。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为96.5%,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4。儿童保健水平基本稳定。年,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3%,比年提高0.1个百分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6.5%,下滑0.3个百分点。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一直保持为零,新生儿疾病筛查县(市、区)覆盖率持续保持%;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3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比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1。学前教育高标准普及。年,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有幼儿园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7.3%,比年提高8.5个百分点;等级幼儿园覆盖率96.0%,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提前达到规划目标。幼儿园专任教师12.5万人,比年增加0.9万人;在园幼儿人数.8万人,同比增加10.1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6%,比年提高0.5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向现代化迈进。年,浙江教育基本现代化在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教育基本现代化达标县(市、区)的比例为60.7%,比年提高20.7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均保持在99.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升高比例为98.7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5%,比年提高0.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比例95.0%,比年提高7.3个百分点,提前达到《儿童发展规划》目标。
3。特殊教育大力推进。全省“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布局基本形成。年,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6所,比年增加4所,增长4.9%;特教学校在校生数1.79万人,同比增加0.25万人,增长16.2%。
4。家庭教育持续不断深化。年,有家长学校3.5万个,比年增加0.3万个;培训.7万人次,增加29.3万人次,增长7.8%。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比例为97.9%,比年提高1.2个百分点,超过《儿童发展规划》目标7.9个百分点;行*村建立家长学校比例77.0%,比年提高6.9个百分点。城市和农村的差距由年的26.6个百分点缩小到年的20.8个百分点。
(三)儿童与福利
1。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继续提升。年,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个,收养床位28.1万张,收养12.1万人,分别比年增加个、5.1万张和1.01万人。通过实施“蓝天计划”,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孤儿养育条件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现有独立设置的儿童福利机构17家,比年增加5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71个,同比增加24个,增长51.1%;当年救助流浪儿童人次。
2。儿童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年,在全省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覆盖基础上,实现县(市、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全覆盖,覆盖率比年提高5.6个百分点,比目标值提高10个百分点。孤儿家庭收养人数人。基层组织持有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2.6万人,比年增加1.0万人,每万儿童拥有专业社会工作者34.6人,同比增长12.7%。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覆盖率94.4%,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3。儿童康复救助不断加强。年,全省残疾人康复服务率达93.96%,处于全国领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个,比年增加个,增长1.4倍;共有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同比增加人,增长10.8%。
(四)儿童与法律
1。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年,全省开展法制教育11.1万人次,覆盖率%。出台《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全省查处使用童工案件件、清退童工人,法律法规、*策文件的出台和完善,极大地保障了广大儿童的权益。全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人数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和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均达%。
2。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年,未成年人罪犯占罪犯人数2.31%,比年下降1.15个百分点(见图2)。社区儿童维权机构、县(市、区)“”青少年服务台基层工作站覆盖率均为%,提前达到《儿童发展规划》要求。扎实推进打拐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拐卖犯罪。共立拐卖儿童案6件,解救拐卖儿童5名,拐卖儿童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儿童人身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3。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覆盖面继续扩大,儿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数83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4万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12.4%。
(五)儿童与环境
1。儿童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年,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94.20%、99.96%和98.64%。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99.3%,比年提高0.3个百分点。儿童生存环境得到改善。
2。儿童社会环境继续优化。年,有社区服务中心(站)1.6万个,比年增加个,增长7.4%。其中,农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93.6%,提高0.7个百分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8.6%,比年提高1.0个百分点。建立雏鹰争章体验基地个,比年增加个,增长14.4%。城市和农村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率分别为98.0%和91%。
3。儿童成长环境日趋完善。年,村(社区)建立儿童之家2.8万个,建立儿童活动中心的设区市和建立儿童活动中心的县(市、区)比例分别为81.8%和55.1%,比年提高9.1和9.5个百分点。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达.9万册,比年增加.1万册,增长49.8%。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分别为.8和.5万人次,比年增加.2和51.5万人次,增长40.2%和25%。
(文章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