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年)》(以下简称两纲)收官之年。为加大两纲宣传力度,近10年来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多渠道、多形式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职能部门和联络员)、妇女儿童工作者、广大妇女儿童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两纲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
您对“两纲”了解多少呢?一起参加答题吧!
十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年)有哪些发展领域?各领域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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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五个领域,共59项目标任务,70条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领域主要目标:
1.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畸形(无脑、脊柱裂、脑膨出)、先天愚型、先天性听力障碍、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
2.降低儿童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到18‰和20‰以下。
3.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10%以下。
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分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6.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结核病病人系统管理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5%以上。
7.降低儿童伤害死亡率和致残率。18岁以下儿童伤害致残率以年为基数下降1/6。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增强儿童体质。将儿童低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分别以年为基数下降1/3。
10.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80%以上。
11.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中小学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12.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年达标率达到85%以上,年达到90%以上。
13.预防和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4.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和不良心理矫正服务,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5.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6.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二)儿童与教育领域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80%,其中城镇达到81%,农牧区达到78%。
3.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巩固率在95%以上。
4.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以上。
5.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6.有效推进双语教育。到年,基本普及少数民族学前两年双语教育,接受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幼儿的比例达到85%以上;到年,少数民族中小学基本普及双语教育;到年,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比例达到90%以上。
7.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8.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9.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10.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提高办学质量;到年,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办家长学校率达到95%,农牧区达到90%以上;到年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办家长学校率达到%,农牧区达到95%以上,社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80%以上。
(三)儿童与福利领域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的转变。
2.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建立5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和18岁以下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
4.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公平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推动孤儿小家庭养育和家庭寄养工作。
5.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6.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7.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8.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各地州市至少建立一所集养育、康复、教育、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和一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
9.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权利。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提升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素质,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
3.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功能,提高办学质量,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4.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其安全无害。
5.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6.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影响。
7.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1本图书。
8.建立和完善县(市)、乡(镇)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儿童社会工作者。
9.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一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
10.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11.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主要目标:
1.不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政策。
2.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的原则进一步落实。
3.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
5.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6.预防并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7.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
8.禁止拐卖、诱骗和利用儿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9.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10.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1.基层法院普遍建立少年法庭,保障儿童参加诉讼的权利。
12.预防儿童违法犯罪,降低儿童犯罪率及重新犯罪率。
13.中、小学生普遍接受法制教育,使他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十二、实施两纲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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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纲要实施工作。
十三、实施两纲的四项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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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报告制度,健全会议制度,健全监测评估制度。
十四、对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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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确保机构、编制单设,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有专项工作经费)。
十五、如何将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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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十六、宣传纲要内容的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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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
十七、两纲组织实施有几项要求?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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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十项要求。
1.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地方妇女发展纲要实施办法和部门实施方案。
3.加强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衔接。
4.优化纲要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
5.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的经济投入。
6.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
7.坚持和创新实施纲要的有效做法。
8.加大实施纲要宣传力度。
9.加强实施纲要能力建设。
10.鼓励妇女参与纲要实施。
十八、监测评估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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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监测评估是实施纲要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
2.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要求每年开展年度监测统计工作,5年进行中期评估和督导检查,10年末进行终期评估。)
3.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各级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同级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检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九、两纲监测评估的工作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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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科学制定纲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2、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3、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和及时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价纲要目标进展情况和纲要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统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二十、两纲监测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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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纲要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监测评估结果开展宣传,研究利用监测评估结果加强纲要实施。
2.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将其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自治区和地州市级性别统计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3.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儿工委向上一级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儿工委对下一级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
原标题:《新疆妇女儿童“两纲”收官之年,您对“两纲”了解多少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