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身自由?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自由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的侵犯。2、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4、包括了人格尊严权,既人格尊严具有神圣性,排除任何形式的限制和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又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5、包括了住宅权,既公民住所、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6、包括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既除非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并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检查外,不得侵犯。而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人身自由?
我们把限制人身自由细分为两个方面:在刑事事件中和在行*权利中。
1、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中,能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只有在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情况下,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经院长批准才会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2、在我们生活中可能接触最多的是行*机关依职权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强制措施与行*处罚。
一、这里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叫行*强制?
行*强制是指在行*管理过程中,行*机关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去实现某些行*管理目的。限制人身自由属于行*强制措施的一种。而行*强制措施本身并不是一种处罚,而是行*机关在某个行业管理过程中,为了实现后续的管理目的而进行的一种约束。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强制法》明确规定行*强制的种类,我们这里主要讨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强制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也就是只有法律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强制措施。比如,当你要知道你做的这个事情会不会被该行业的法律限制人身自由,那么你可以了解这个行业的法律有没有设定该强制措施,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该强制措施。
行*强制措施的实施机关是谁?
行*强制措施的实施机关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机关来实施,并且禁止委托实施。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执法证件。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前面6项都是由公安机关决定,第7项主要针对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疫情控制的规定。该部法律将传染病分为了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卫生行*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于病人的疾病进行检测,对于甲类传染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和治疗措施,对于乙类和丙类传染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对于已发生的甲类传染病例的场所或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府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确实有必要时,上一级人民*府才能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根据该部法律我们看出,对于不同程度的传染病所采取的措施是不一样的,对于需要限制人群聚集和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隔离措施其实是有严格的要求和程序的。
行*强制行为的救济。
提起行*诉讼或者提出行*复议,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二、什么是行*处罚?
行*处罚,指的是行*主体对于实施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剥夺或限制其一定权利,加以惩戒的行为。行*处罚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处罚主要就是行*拘留。行*拘留的决定和执行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拘留的执行为拘留所,单个拘留最长期限为15日,公民犯两种以上应受拘留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分别决定处罚但可以合并执行,合并执行但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20日。
当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时的救济
行*诉讼、行*复议,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我们国家在努力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强国,作为有着几千年文化的国家,我们的人民也深爱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孟德斯鸠说过“权力应该被用来限制权力”,但是也有人说过“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子可以拉着它的鼻子走”。所以,法治国家的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个过程中,相信我们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明天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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